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仪器分析室仪器管理条例(暂行)
本条例仅适用于研究院仪器分析室(暂为科研楼711室)。
一、主要仪器:
1.X射线单晶衍射仪:BRUKER D8VentureSingle-CrystalDiffractometer
2.拉曼光谱仪:HoribaJobin YvonLabRAMHREvolutionRamanspectrometer
3.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Thermofisher NicoletIS50FT-IR
4.热重分析仪:TA Q500TGA
5. X射线单晶衍射仪:Rigaku Smartlab X-ray Diffractometer
6.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Agilent Technologies Cary 5000 UV-Vis-NIR Spectrophotometer
7. 超高分辨热场发射扫描电镜:JEOL JSM-7610F 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 (SEM)
二仪器使用规则:
(一)具有仪器室使用权的用户:
包括长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每一位教师、学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科研人员,需阅读并理解该管理条例及仪器室安全管理规定(见附件1)。如果本院课题组合作者希望使用设备,需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并在仪器管理员处备案。
所有用户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初学者:只能由仪器管理员或由管理员认定的指导者代为操作,不可独立使用仪器。
2.白天操作者:经过管理员的培训,可在仪器常规运行时间(A时间段,见下)内独立操作。此类操作者具有正确操作仪器的能力,了解仪器的运行原理,能够及时察觉仪器出现的问题并寻求帮助。
3.独立操作者:可预约任何时段机时,使用某一台或多台仪器。此类操作者应熟悉仪器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方法,并能解决一些突发的小问题。另外,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负责仪器分析室的安全。
*由仪器管理员对用户进行测试,按照用户操作仪器的经验和能力及测试结果对其进行分类。前两类操作者必须经过管理员的培训,由仪器中心确认后方可成为独立操作者,并由仪器管理人员、操作者及所在课题组负责人三方签署“独立用户声明”,见附件2。
(二)工作时间:
仪器开放时间分以下两种:
A)正常工作时间段:对所有用户开放,由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7:00;
B)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只对取得独立操作资格的用户开放,并需所在课题组导师在书面预约单上加签“测试期间由本课题组负责所用仪器及711室内安全”字样,由用户自行完成仪器关闭等事宜。
周一至周五晚上17:00~次日8:00;以及周六至周日及学校法定节假日
*原则上用户不得预约非正常工作时段,请尽量将测试时间安排到正常工作时段,不具备独立操作资格的用户亦不得预约非正常工作时段。
(三)仪器预约:
为了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并协助用户计划自己的使用时间,预约者可通过ilab网站进行预约(每个课题组仅一个账号),并在测试时携带导师签字的书面预约单至仪器室方可测试。用户若要取消预约,请提前通知仪器管理员。如果有计划内的仪器维护、修理或安装等事宜,仪器管理员会事先关闭相应时段。
1. 用户需到仪器管理员处填写“用户登记表”(附件3)并同意遵守本规定,交给仪器管理员备案,由此取得仪器使用资格。
2.谁预约,谁使用;如某时段无人预约,则先来先用,并在使用登记本中如实登记。
3.需临时插空使用仪器者,请提前通知管理员,并自行与预约该时段的使用者协商解决。
4.预约后若实验计划改变,应及时取消预约,如不及时取消预约导致仪器闲置,则仪器管理人员将进行不良使用记录,同时将闲置机时计入该课题组。用户如累计多次不良使用记录,仪器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预约资格。
5.预约时段仅供预约本人使用。如擅自将时段转借他人,则至少取消该课题组1个周的预约资格。
6.如果用户需要仪器管理员或其他熟练操作者为其操作仪器,请提前告知管理员。
(四)费用:
1.所有测试必要耗材及实验室用品均请用户自备。
2.所有涉及的仪器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按各课题组测试比重分摊。
(五)登记制度:
每台仪器都附带一个使用登记本。每位用户在实验结束后必须按照要求如实登记实际使用时间。如发现故意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者,管理员有权视情节轻重取消其用户资格。
*必须登记内容包括:所属课题组、使用者姓名、仪器操作模式、测试样品数量、使用日期、使用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使用过程中仪器运转情况等。这些登记内容对仪器的维护和使用机时的统计非常重要,请认真填写。
(六)数据保存及拷贝:
1.实验数据及时备份,数据仅负责保留一个月。
2.数据必须保存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保存。
3.只允许使用光盘进行拷贝,不得使用优盘等其他设备。
(七)仪器使用者注意事项:
1.取得使用资格的用户首次上机前必须仔细阅读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使用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仪器室。
3.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移动仪器零件和更改软件设置,不得自行安装和更换仪器有关部件,改变室内通风和温度控制。
4.使用过程中如仪器出现问题,请及时通知管理员,严禁擅自处理与隐瞒不报。
5.严禁故意损坏仪器。如因操作不当导致仪器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如实进行登记。
6.独立操作用户有以下行为,一经发现核实,立刻取消其预约资格:不及时报告因操作错误引发的仪器故障;使用未被授权的仪器等。
7.如果被取消使用权的用户希望重新恢复资格,则必须重新参加培训,并重新获得操作资格。
8.凡在管理员非工作时间段使用仪器的用户,在实验结束后必须与下一个用户进行交接后方可离开。如确定下一个用户不能按时使用或取消实验,则需按照仪器操作规定清理并关闭相关设备。
10.每天最后一个使用仪器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关闭仪器及照明,按照仪器管理员的要求完成仪器整理工作,并锁好门窗。
11.原则上机时不能用于处理数据;;未经同意请勿私自使用仪器附带电脑的光驱、刻录机和 USB 接口。
注:若有用户不遵守仪器的相关使用规则,仪器管理员有权视情节严重做出取消其所在课题组的仪器使用资格等处罚决定。
仪器管理员:毛竹
2018年2月
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仪器分析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仪器分析室安全管理,确保仪器分析室内财产及师生安全,杜绝实验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仪器分析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位置,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妥加保管,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二、进入仪器分析室之前,需要参加仪器分析室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仪器分析室开展实验。
三、预测试前,需网上预约,并将导师签字的预约单交给管理员,方可测试。
四、仪器分析室内严禁烟火,禁止在仪器分析室内点火取暖、做饭,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在仪器分析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仪器分析室。
五、严禁独自开展具有危险性的实验,若有危险性实验要提前与管理员申请,实验进行时必须有仪器分析室管理人员或其他同学陪同方可进行。
六、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仪器运行时不得离开,应该随时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八、本室内暂未配置通风设备,因此不可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样品测试,以免危害自己及他人安全。
九、注意安全用电,不可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禁止私自连电、连插排等行为。
十、仪器分析室各类压缩气体钢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远离热源,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钢瓶需戴上并旋紧瓶帽,不得私自变动钢瓶外部标志。
十一、保持仪器分析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仪器分析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十二、做好仪器分析室各仪器及相关附件的使用登记,认真填写《仪器使用登记本》,务必做到如实登记。登记时应在“样品成分及状态”栏注明样品化学式等基本信息,如属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需特殊标注。
十三、实验完毕后,剩余样品需带走,不得随意散失、遗弃,以免污染环境。仪器附件需用水或乙醇清理干净,走之前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仪器附件使用完毕要放回专柜并上锁,严禁私自将仪器及附件带出该室。
十四、对于违反仪器分析室相关管理规定的实验人员:轻度违规者仪器分析室将予以警告并全院通报;屡次违规或严重违规者,仪器分析室将取消其实验资格并通报培养单位。被取消实验资格的人员需要重新进行仪器分析室相关安全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实验资格。